拓维将代理福州首例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补偿金,竞业限制期满后用人单位主张员工承担违约责任案件

栏目:案例剖析 发布时间:20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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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是A计算机编程公司的程序员,与单位签有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林某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拓维将代理福州首例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补偿金,竞业限制期满后用人单位主张员工承担违约责任案件
来源:拓维劳动法团队发布时间:2014-4-24

    林某是A计算机编程公司的程序员,与单位签有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林某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2013年2月,劳动合同到期后,林某和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林某离职后的前两个月一直履行着与单位的竞业限制约定,但由于用人单位一直没有向林某支付经济补偿金,林某认为用人单位已不需要其履行竞业限制的约定,加上因脱离本专业林某没有其他行业的相关工作经验,所以也一直没找到工作,林某决定重新从事其专业,进入了一家与A计算机编程公司有竞争关系的B公司工作。
    2014年3月,用人单位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员工支付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
拓维点评:
    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的,竞业限制约定自劳动者离职之日起生效,劳动者应当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倘若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的约定并不会因此无效,劳动者只是享有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权利,但不能直接以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由违反约定到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就职。
    林某离职后,从未申请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依然有效。林某从离职后的第三个月起就到与A公司有竞争关系的B公司就职,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应承担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
    另外,由于用人单位提起仲裁之时,林某的竞业限制期限已经结束,而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的后7个月林某实际没有履行竞业限制的约定,并没有因为遵守竞业限制无法到自己熟悉的行业就职而导致收入减少,因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