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签证的概述

栏目:行业研究 发布时间: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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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L-1签证的概述
来源: 发布时间:2013-4-15

    仅计算美国大学的四年教育,就可以省却您子女的十万美金的留学生费用,这还不包括中小学的免费教育费用。更没有细数美国优美的环境、放心的食品、一流的水质、完备的法制、公平的机会给您带来的附加值。提早移民美国,让子女早日接受世界一流的教育,为自己架起施展的平台,是一笔富有远见的投资。它嘉惠自身,泽被子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L-1签证,就是美国专门发给那些在美国开设了分公司、联合体、合资企业的跨国公司经理(L-1A)及特殊专业人才(L-1B)的工作签证,它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它的特点是:准许申请人具有双重“倾向”,既可以不移民、又可以移民美国。在中国经济腾飞以来,已经有不少聪明人士以这种方式进到了美国,而且获得了美国绿卡。
    美国政府为了鼓励海外企业到美国投资,允许具备实力的海外母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公司时候,调派1-2名过去三年里在母公司内担任一年以上的管理人员职位的雇员到美国出任分公司的经理,或者是具有特殊知识的人员到美国担任企业管理人员。这种提供给海外公司经理的签证就是L-1A签证,具有特殊知识的人员的签证就是L-1B签证。被调派到美国工作的L-1A签证申请人必须是母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部门经理,如财务经理、业务部经理等。
    如果您是国营、集体、三资或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过去三年在中国企业中至少有一年以上的管理经验,最好申请L-1签证。持这种签证进入美国、在美国的分公司成立一年后,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L-1签证持有人可依法向移民局申请美国的永久居留,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绿卡”。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有一些影响,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工人数等。在美国持有L-I签证的人士,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EB-1C)中的跨国公司管理人员办理移民,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就可以移民美国,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需时间也要快得多。
    1990年美国大幅度修改了移民法,美国政府规定在海外的大使馆及领事馆官员,不需要L-1签证申请者去证明他们并无移民的企图(L-1签证能确实允许您拥有“双重倾向”)。这表示您可以用L-1签证入境美国。同时,也可以在条件成熟时申请美国绿卡。还表明:尽管您过去因为B-1、B-2签证被拒,但并不会影响L-1签证的通过。
    我们有实力雄厚的美国律师团队在美国给您办理L-1申请。当申请被美国移民局批准后,我们把批准件的复印件发给您,您即可凭移民局的批准件及有关材料向美国驻华使馆预约面谈和申请入境签证。
    美国L-1签证近年来成为各国工商业者赴美国居留的首选签证,其原因是美国L-1签证类别可以说是集所有非移民签证之有利处于一身的唯一签证。
 
    申请美国L1签证的好处
    1、可申请绿卡:持有美国L-1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优先劳工移民的方式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绿卡。与需要50万或者100万美元的投资移民、雇用至少10名美国人相比,L-1持有人不仅得到的绿卡速度快,而且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没有条件绿卡的忧虑。
    2、申请速度快:美国L-1签证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第一次申请最快3个月可以获得签证。如果办理加快审理15天内就可以获得批准。
    3、可长期留美:美国L1签证者一般有效期是一年。期将届满时,可申请延长,一般每一次可以拿到两年的签证。L-1A经理及主管级人员最长可获准在美停留七年,L-1B特殊知识人员停留期不可超过五年。
    4、可全家赴美:美国L-1签证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 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美国L-1签证的家属和子女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这对重视教育的华人很有吸引力。2002 年新的法律还允许L-1 的配偶L-2 在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
    5、可多人申请:在美国设立分公司,中国总公司通常可以派2-3人过来,而这些人都可以为家人和孩子申请L-2签证。这就可以同时为多个家庭的家庭成员申请进入美国学习和生活,享受美国的各项福利。
    6、可合法工作: L-1的配偶(L-2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这样可以大大减轻L-1持有人的经济压力。
    7、可自由出入境: 持美国L1签证者,在申请绿卡期间,可以自由地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做生意上的旅行。而其他很多种类型的绿卡申请者在申请期间如果没有“请假证”(Advance Parole)就不可以自由地出入境。 。
    8、无国籍限制: 美国L-1签证适用于在任何国家设立的企业,只要这些企业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就可调派公司的经理主管人员与特殊知识人员前往美国发展业务。
    9、无规模限制:美国法律没有特别要求申请L-1的跨国企业需做多大数额的投资,法律也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我们成功申请的美国分公司的投资额绝大多数都是10万美元的投资。
    10、无生意限制:美国法律没有规定申请L-1的跨国企业与其美国子公司间必须从事相同种类或相关形态的商业往来,只需保持正式的所有权从属关係即可,即海外公司的股份不能低于50%。
    11、无高薪要求:美国分公司的员工薪水水准可以由母公司参照美国子公司当地的生活水准而自行决定。以纽约为例,法定小时工资不能少于7.5美元。
    12、无学位要求:美国L-1签证规定: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以上在母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L-1A) 或专业技术人员(L-1B),但没有最低学位及语言的要求。我们成功地办理了很多不会讲英文的了L-1A申请人。
    13、无移民配额限制:目前,美国对L-1签证每年提供40,000个签证名额,远远大于EB-5的10000个名额,根本用不完。对L-1申请移民无配额限制。持有人在申请绿卡期间不必为漫长的配额排期焦虑或无尽地等待。目前,中国出生的EB-2绿卡申请配额的排期要有5年。
    14、签证无被拒的理由: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上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正是这些有益之处,美国L1签证近年来成为各国工商业者赴美国居留的首选签证。
 
    美国L1签证公司申请资格
    任何外国公司只要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一定数量的员工,同时有经济能力支持其已在美国的分支机构的正常营运或建立新的分支机构并使其正常营运(一般为10万美元),即可调派其符合资格的雇员以L-1身份进入美国在其已有分支机构工作或建立新的分支机构。这些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包括:1)公司分部(Branch)。其所有权,经营权,财务等属同一公司,只是经营地点不同。2)子公司(Subsidiary),指同一公司在另一公司拥有股权的公司,其股权可能是100%,但最少不得低于50%。3)联合体 (Affiliate),指在海外的公司(A)和美国境内的公司(B)这两个公司的50%以上的股权为第三者的同一个人或机构 (C)所拥有。
    上述几种分支机构只要从法律上构成了其海外总公司控股股权关系,而不论其在美国的业务范围,只要是合法经营,同时有支付雇员工资的能力及保持公司运转的资金,即符合申请美国L-1签证的条件。
    如果海外公司在美国没有分支机构,或者已有分支机构但仍打算新开公司,也可以为其调派人员申请L-1签证。
 
    若有疑问或咨询请拨打:1(718)-395-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