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刘晨璐律师受邀在2017年海峡法学论坛上作主题报告

栏目:事务所新闻 发布时间: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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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拓维合伙人刘晨璐律师受邀参加2017年海峡法学论坛,就其撰写的论文《环境行政协议的适用与政府治理的转型》进行主题报告,并由分论坛推荐为发言人,代表分论坛在大会闭幕式上做总结性发言。

2017年海峡法学论坛闭幕式

“海峡法学论坛”是中国法学会、福建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香港律师会、澳门经济法律学会等22家两岸三地学术交流机构于2003年联合创办的法学学术交流平台。论坛汇集两岸四地众多知名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人士,已在海内外法学交流和理论探究上形成品牌和特色。

本届论坛于8月18日在福州大学法学院以及融侨水乡酒店举行,主题为“借鉴与融合: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大会开幕式由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陈青文主任主持,并由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陈桦副书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游劝荣检察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赵健副院长、福州大学王健副校长致辞。其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的徐祥民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竺效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曹明德教授等五位专家在主旨报告会上进行主旨发言。

论坛现场

当天下午,拓维刘晨璐律师与十多位专家学者在第二分论坛共同就环境保护的实务问题进行了主题报告。刘律师作的《环境行政协议的适用与政府治理的转型》主题报告,通过分析传统环境治理模式的局限性,提出以“命令与制裁”为核心要素的治污手段已不能适应绿色发展需要,并在论证行政协议优势和可行性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在环境治理中适用行政协议,实现环境治理模式的升级与转型。

该报告内容获得分论坛主持人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陈明添教授、评议人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的肯定。

刘晨璐律师在论坛做主题发言

第二分论坛上的主要发言还有:中正大学法律系盛子龙教授《固定污染源设置及操作许可证展延争议之评析》、辅仁大学法学院吴志光教授《财产权的社会义务——以环境法上的状态责任为核心》、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系谢庭晃副教授《法人刑事责任的走向-以两罚规定之探讨为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事业发展处贾绅处长《PPP与绿色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第二分论坛推荐刘晨璐律师为发言人,代表本分论坛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徐祥民、环宇法律事务所主持合伙律师李书孝以及浙江海洋大学经管学院全永波院长一同在闭幕大会上做总结性发言。

刘晨璐律师代表本分论坛在闭幕大会上做总结性发言